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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银矿矿业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11-07    点击: 分享按钮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企业各项生产经营任务顺利完成,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机电设备事故和交通安全等事故等的发生,根据目前企业人员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陕西银矿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

 任:白新建

副主任:杨    张文全

 员:张世贵      潘晓昌  王晓华    

孙永清          王保平    

崔广平      潘振东  赵福友  潘小彬

宁江波  曹昌军  程红斌      乐小超

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小超兼任。

二、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二)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安排布置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分析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综合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形势,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四)指导、协调研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协调并监督、检查本公司安全隐患和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五)参与公司重大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事故调查处理,接受地方政府及集团公司的指导与监督。

(六)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监督公司安全环保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的建立及运行工作。

(八)负责监督公司和各部门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公司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改和经验交流工作。

(十)表彰、奖励安全和环保工作先进单位和有功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理念,把安全环保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上,切实抓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和国家一系列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切实提高对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将全员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切实使全员正确掌握安全环保知识,提高安全环保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

(四)扎实做好安全环保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环保风险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和隐患治理工作,切实把风险管控住,把事故隐患治理好。

(五)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控作业现场尘、毒等职业有害因素,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将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有效预防、降低和控制职业危害。

(六)切实加强各选矿承包项目的管理,各选矿项目部要在安全环保管理人员配置、全员安全环保责任制的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和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等管理方面下功夫,确保各选矿项目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正常有序。

(七)加强全员安全环保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环保工作目标的考核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环保承诺,使全体员工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陕西银矿矿业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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